投資人服務>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一、 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配置專任稽核人員含稽核主管一人、稽核人員一人,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通過。
二、 內部稽核之運作
(一) 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性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及異常事項,提出改善建議,並追蹤其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稽核室於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總經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二) 督促及覆核各單位自行檢查之執行,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依自行檢查結果,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三) 其他依據法令規定執行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