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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報酬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薪酬管理功能、保障投資人權益,夆典科技開發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6第1項及2011年3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09747號令訂定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於2011年12月董事會通過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2011年9月27日正式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委員會由張寶釵、蕭勝賢、吳乃華、王偉程四位獨立董事組成,並由張寶釵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之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其主要職權事項如下:
- 一、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夆典科技開發給付董事之酬金政策,係依據公司法及夆典科技開發章程規定,得按不超過當年度獲利2%額度內,做為當年度董事之酬勞。
為確保經理人之績效與公司策略密切連結,並具有競爭力之整體薪資報酬,夆典科技開發訂有「績效評核與獎懲管理辦法」、「經理人薪資報酬辦法」,以作為經理人績效考核及酬金給付之依據,前揭辦法包含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提董事會議定之。經理人酬金包含薪資及獎金,薪資係參酌公司經營策略及獲利狀況,並考量經理人個人專業能力、職責範圍及市場競爭力等因素;獎金則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等,惟若有重大風險事件足以影響公司商譽、內部管理失當、人員弊端等風險事件之發生,獎金將予以核減或不予發放。
本委員會運作方式係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於2023年薪酬委員會共召開4場會議,各委員出席率皆為100%。
夆典科技開發董事會及最高管理階層薪酬制度決定係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辦法之規定辦理。董事(含獨立董事)之報酬僅包含會議車馬費及每年盈餘分配之董事酬勞,薪酬委員之報酬僅領取會議車馬費;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給予合理報酬,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議案再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核定薪資。